黔地矿101队党干任〔2018〕7号
队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(室):
根据工作需要,经大队党委2018年5月30日会议研究决定:
肖罗青同志任乌蒙工程公司副总经理(正科级),不再担任经营管理科副科长职务。
欧朝新同志任总工办副主任(正科级)。
杨启泽同志任预算管理科负责人。
龙开尊同志任财务资产科副负责人。
夏 瑞同志任地质勘查院负责人(主持工作)。
2018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