黔地矿101队党干任〔2018〕3号
队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(室):
根据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,经大队党委2018年4月4日会议研究决定:
乐 飞同志任纪检监察审计科科长;
杨通平同志任财务资产科科长,原职务自然免除;
代 胜同志不再担任后勤科科长;
欧朝新同志不再担任环境工程科科长,保留正科级。
2018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