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贯彻执行中央、省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及干部监督的法规规章,贯彻执行国家、省人事工资福利等人事管理政策法规,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体系建设。
2.负责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,做好干部选拔、任用考察和后备干部的推荐、培养工作。
3.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职工教育工作,协同总工办抓好队核心专家、队管专家的考核与管理。审核、指导二级生产经营单位收入分配工作。
4.负责工资福利管理与退休申报审批工作。
5.负责职称评聘与技术工人等级考评工作。
6.负责人员聘用、考核奖惩及劳动用工管理。
7.负责劳动工资及各项综合统计的审核,负责劳动纪律考核工作。
8.负责大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。
9.负责大队法人代码证的年审、维护管理工作。
10.负责大队人事、机关文书、财务等档案综合管理。
11.协调处理劳动人事纠纷和诉讼。
12.完成大队安排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