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大队炉山、镇远、赖坡、队区基地的权属、安全等日常管理。
2.负责大队公有住房、租赁门面、租赁基地的有关合同管理、费用催收。
3.负责队区、基地的公共卫生、水电路设施维护、车辆进出、办公区的安全维护工作。
4.完成大队安排的其他工作。